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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龚卫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作者: 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6-01-04 字体:【】【】【

  娄政人〔201515

各县市区人民政府,娄底经开区、万宝新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局委办、各直属机构: 

  市人民政府决定: 

  龚卫民同志为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,免去其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(市版权局)副局长职务; 

  谭平贵同志为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免去肖映华同志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 

  梁巨伟同志为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 

  刘道光同志为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,免去其双峰县公安局局长职务; 

  毛春韶同志为市档案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 

  免去左惠民同志的市档案局副局长职务; 

  姜志宏同志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游永斌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; 

  刘雄军同志为市救助管理站站长(试用期一年); 

  毛东红同志为市殡葬管理处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刘涛同志为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周云华同志为市扶贫办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免去安洪波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; 

  朱文斌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(试用期一年); 

  柯初华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,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; 

  秦金莲同志为市统计局总统计师(试用期一年); 

  陈文朴同志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曾宪君同志为市劳动监察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; 

  刘志升同志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免去王卫光同志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; 

  刘石奇同志为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其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 

  贺国华同志为市文物管理处主任,免去其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(副处级)职务; 

  免去任晓阳同志的市文物管理处主任职务; 

  免去曾克勤同志的市体育馆馆长职务; 

  刘国樑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 

  朱子义同志为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 

  李鸿明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 

  刘建辉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 

  邓建平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,免去其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 

  易建新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,免去其市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(副处级)职务; 

  免去罗彦远同志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主任职务; 

  免去王青峰同志的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(副处级)职务; 

  周永东同志为市投资促进事务管理局局长,免去其市项目投资全程代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; 

  阳祖明同志为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(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)支队长,免去其市煤炭局执法稽查支队支队长职务; 

  免去李小君同志的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职务; 

  徐业波同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免去陈历荣同志的市风景园林管理处主任职务; 

  免去曾光辉同志的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; 

  陈卫红同志为涟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(试用期一年); 

  黄祥光同志为双峰县公安局局长,免去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职务; 

  孙国强同志为紫鹊界梯田—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 

  娄底市人民政府 

  20151210日